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许昌市-许昌学院校地共建人才“双百工程”人选选拔聘用管理考核办法》,启动2015年第二批派出、聘请人员聘期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安排
1、个人总结
许昌学院到许昌市挂职人员要从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促进校地校企合作情况、个人提高及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等几方面,认真进行工作总结(要有具体数字或事例支撑),并填写《许昌学院“双百工程”外派(企业)挂职人员工作考核表》(附件1)或《许昌学院“双百工程”外派(机关)挂职人员工作考核表》(附件2)。
许昌市到许昌学院兼职人员,要结合所聘岗位职责认真进行工作总结,聘用单位填写《许昌学院兼职副院长、兼职教授工作年度考核表》(附件3)。
2、实地考核
学校和市委组织部成立联合考核组,到挂职或兼职人员所在单位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实地考核,听取挂职单位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介绍挂职干部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民主测评。
3、述职及专家评议
许昌学院到许昌市挂职人员参加由市委组织部和学校组织的述职会议进行述职,专家结合考核对象所提交总结报告及述职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许昌市到许昌学院兼职人员的工作情况由所在院(部)主要领导向专家组介绍工作开展情况,专家结合考核对象所提交总结报告进行考核打分。
4、 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组根据总结材料、座谈情况及专家打分,提出挂职和外聘人员考核等次初步意见,报党委研究确定。党委组织部将总结报告及学校考核建议提交市委组织部联合审议,形成最终考核结论。
考核结果将作为外出挂职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不再参加校内年度考核。
5、经验交流
第三批挂职和兼职人员确定之后,学校将召开经验交流大会,选拔部分工作表现优秀、成效突出的“双百工程”人员进行经验交流。
二、相关要求
1、聘期考核工作是对“双百工程”工作的总结,既要全面、准确和客观公正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又要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推广,以进一步促进“双百工程”工作的开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反映“双百工程”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
2、材料报送
许昌学院到许昌市挂职人员的总结报告和考核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经挂职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后于2015年12月30日前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b@xcu.edu.cn,联系人,侯刚,2968912。
许昌市到许昌学院兼职人员的总结报告和考核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经所在院(部)签署审核意见后于2015年12月30日前报送学校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xcu.edu.cn,联系人,张海侠,2968820。
党委组织部
2015年12月18日
上一条:关于对市级拔尖人才进行2015年度考核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校地共建人才“双百工程”第三批人选选拔聘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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