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市-许昌学院校地共建人才“双百工程”人选选拔聘用管理考核办法》,启动第三批人选选拔聘用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许昌学院到许昌市挂职人员的遴选
1、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2015年11月13日-11月20日)。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赴地方挂职锻炼的中层干部或专家,下载填写“许昌学院校地共建人才“双百工程”外派挂职人员推荐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向党委组织部推荐,或由学校组织部根据需要选派。
2、组织审核(2015年11月21日-11月28日)。学校组织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报学校党委研究。
3、确定人选(2015年11月28日-12月15日)。学校党委根据我校工作实际和许昌市委组织部意见,并结合挂职人员接收单位意见,确定学校赴地方挂职锻炼的中层干部和专家人选。
4、组织任命,办理手续(2015年12月15日-12月20日)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任命,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二、许昌市到许昌学院兼职人员的遴选与聘用
1、根据岗位需求提出建议人选(2015年11月13日-11月20日)
各单位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提出岗位需求或建议聘用人员名单,并填写“许昌学院校地共建人才“双百工程”外聘兼职人员推荐表”(附件2)。
2、确定人选(2015年11月21日-12月15日)
市委组织部和我校共同协商确定。
3、组织任命、办理手续(2015年12月15日-12月20日)
人事处根据《许昌学院兼职人员聘任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兼任领导职务的由学校党委任命。
三、材料报送
“许昌学院校地共建人才“双百工程”外派挂职人员推荐表”和“许昌学院校地共建人才“双百工程”外聘兼职人员推荐表”(双面彩色打印,一式两份)于2015年11月20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办公楼319室,电话0374-2968912),电子版发送至:zzb@xc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11月12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校地共建人才“双百工程”第二批挂职和兼职工作聘期考核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5年省博士服务团人选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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