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按照许昌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市级拔尖人才进行2015年度考核的通知》(许组文[2015]126号)要求,决定对市级拔尖人才进行2015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许昌市第一至九批、第十一批拔尖人才(含纳入前九批拔尖人才管理范畴的第一、二届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批拔尖人才2015年度在岗履职和作用发挥情况。
三、考核要求
市级拔尖人才个人要对2015年度工作进行总结,认真填写《许昌市拔尖人才考核登记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提出鉴定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正反打印,一式三份)于2016年1月15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办公楼楼319房间),电子版发送至zzb@xcu.edu.cn。联系人:侯刚,电话:2968912,2968212。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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