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组〔2009〕67号
关于加强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工作是学生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学生党员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对于改进党建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强化党建工作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为加强学生党员档案在管理、存档及转递等环节的安全性,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杜绝入档材料不全、遗失等工作失误,加强工作的规范性,有着重要意义。为此,对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各院(部)学生中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入党材料(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团校学员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政审证明材料、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考查鉴定表、转正申请及自传等),由所属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管理,并接受校党委组织部的统一指导和监督。新发展学生党员材料,在支部大会讨论、党委指定专人谈话、党总支审批、报校党委审批、组织部登记造册后,及时将学生党员入党材料进行登记(班号、姓名、入党时间等)归档。
二、新党员材料、审批党员记录材料的日常管理、存档及转递工作,由各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集中统一放置,实行专人专柜管理。其他经手人不能保存、滞留以上材料。党员预备期考察需查阅材料和党支部办理转正需借用党员入党材料时,须经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字同意,经办人签名,并做好交接登记手续。入党材料在存档、转递过程中,必须履行规范的签字交接手续,要做到有序衔接,责任分明,有据可查。入党材料的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归档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做好入党材料的转接工作。
三、学生党员档案转出时,各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细致,确保材料齐全,防止张冠李戴,做好学生党员档案的传递。材料收转手续凭据材料、党组织审批党员原始记录材料、党员登记表等,应以文书档案形式长期保存。
各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以上管理规定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工作,以促进学生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09年12月21日
主题词:学生党员档案管理意见
发放:全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组织部2009年12月21日印
(共印70份)
上一条:关于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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