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确保每个党员都能及时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先进性,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转入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工作
(一)转入教工党员:党员持介绍信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公室,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向各基层党组织开具介绍信。(二)转入学生党员:由各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受理介绍信,认真审核入党材料,填写《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登记表》。对于可以接收组织关系的,各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填写《许昌学院转入学生党员登记表》,连同《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登记表》、《学生党员档案》一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统一开具介绍信转入到各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于入党材料存在问题的,如果是非原则性问题的,由各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与原单位党组织联系并修正相关问题后,再按以上程序接转组织关系;如果是严重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手续的,经与本人谈话并经其它相关调查属实后,不承认其党员资格,将其入党材料退回原籍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并附上存在问题的具体说明。
二、加强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工作
(一)在职教职工党员。在职教职工党员调出学校或在本校内调整工作单位且所去单位与原单位不属于同一基层党组织的,应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二)毕业生党员离校时,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其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组织关系(含组织档案)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学籍档案转移到县以上人民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成人教育脱产类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也须在毕业时全部转移出学校。
(三)凡是省内外可以直接接转组织关系的(县团级),介绍信台头填写县级及其以上党委组织部。
三、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要求
(一)毕业学生党员党费统一缴至每年的6月份。
(二)毕业学生党员材料统一装入学校印发的“学生党员档案袋”, 由所在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单独保存,伴随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基层党组织要及时转递对应的学生党员材料。
(三)对于需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其组织关系的转入手续应在入校后的三周内完成,超过三周办理转入手续或超过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上开具的有效期办理转入手续的,要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长时间不把组织关系从原单位开出,或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后不及时办理转移手续,长期滞留在自己手中而导致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限期转移,其中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如系经办人工作不慎造成的,要对经办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由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单位另行补转。
出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或过期等情况时,党员本人要及时向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现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情况严重者,要写出书面检查。现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党委组织部。
(四)每年6月底前,以各院(部)为单位填写《许昌学院转出学生党员登记表》(登记全体毕业生党员,已转组织关系的、未转组织关系的及其原因应分别注明,有关责任人应签名),并到组织部备案。
(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应根据实际需要填写,省内接转的有效期一般应在一个月内;转移出省的,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落款日期的填写应以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当日为准。
(六)《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共分三联,第一联为介绍信存根,第二联为组织关系介绍信,第三联为介绍信回执。办理我校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由党员原所在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党委组织部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组织共同完成。我校各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第一联和第二联,不要填写第三联即“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回执联”,填完后送交党委组织部加盖公章,并把第一联存根留下,第二联和第三联发放给毕业生党员,“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填写,并寄回各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基层党组织应妥善保存“党员介绍信存根”。介绍信用完后,将“介绍信存根”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回执联”送交党委组织部并换取新介绍信。
四、切实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领导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一定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和接收工作,防止党员组织关系挂空,确保每个党员都能纳入党的一个组织的管理之中。
要严肃党的纪律,对在转移和接收组织关系过程中推诿扯皮、无故拒转拒接的党组织和党员,校党委要及时进行纠正,对拒不纠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主要责任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采取弄虚作假手段伪造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1、转入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登记表
2、转入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3、转入党员情况汇总表
4、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表一、表二、表三)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09年 12月 16日
主题词: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意见
发放:全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09 年12 月16 日 印
(共印70份)
附件1:
转入党员档案审查登记表
单 位(盖章):
党员类别(教工、学生)
专科、专升本、
普本、硕(博)研
转入前单位
姓 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籍贯
父 亲
工作单位及职务
母 亲
入党时间
转正时间
材
料
问
题
1、无入党申请书.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无政审证明
2、《入党志愿书》无照片.“本人”“介绍人”“支部决议”“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党委审批”栏无手章(印)
3、无《预备党员登记表》、自传、综合政审材料、群众座谈会记录、团员“推优”表、短期集中培训合格证明
审
查
意
见
《入党志愿书》补照片.补手章(印)
补填《预备党员登记表》.补写自传
接转组织关系.暂缓接转组织关系.不承认预备党员资格
档 案
本单位保存.组织部退回原单位
签 字
备 注
主管领导签字:审查人签字:年月日
附件2:
转入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学生类别
注:党员类别为普本、专升本或专科。
附件3:
2010年转入党员情况汇总表
总计
2010年转入党员数
教工
学生
普本
(博)硕研
专升本
专科
注:以上各项数据统计不包括成人教育、函授等类别党员。
附件4:
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表一)
(供“转至省外”用)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盖章)经办人签名:时间:年月日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入党
时间
党员类别
党费缴至时间
组织关系转至单位
抬头开至
联系方式
备注
1
2
3
4
5
6
7
8
注: 1.本表内容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填内容,请逐项认真填写;本科生和专科生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2.党员类别指正式或预备党员,请如实注明;在“联系方式”一栏中尽量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以便于跟踪管理。
3.“抬头开至”一栏主要由毕业生党员本人与所转至单位联系确定。
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表二)
(供“转至省内”用)
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表三)
(供“专升本或读研”用)
注: 1.本表内容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填内容,请逐项认真填写;专升本或考研等情况要在备注栏中注明
上一条:关于加强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 下一条:许昌学院2009年度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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