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2009〕66号
关于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党员队伍建设,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的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公示制的意见》,现就在全校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公示制提出如下意见:一、公示的对象与范围
公示的对象为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正的预备党员。
二、公示的时间与期限
发展对象的公示时间应在支委会讨论、党总支审议之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预备党员之前;预备党员的公示应在预备期满、本人写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委会讨论之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之前。公示期限一般为7天。
三、公示的组织
发展党员公示工作由各党总支委员会、直属党支部委员会负责。
四、公示的程序
公示程序分四个步骤:(1)党支部研究、党总支审议确定拟公示对象后,以一定方式公示;(2)受理群众意见;(3)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4)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决定是否发展或转正,并予以公布。
五、公示内容及方式
学生发展对象的公示内容一般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所在单位及其职务、申请入党时间、确定积极分子时间、培训情况、政审情况、受奖励情况;
教职工发展对象的公示内容除上述内容外,还要包括计划生育情况。
预备党员的公示内容一般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所在单位及其职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或延长预备期的时间、预备期间受奖惩情况。
公示一般采用成批集中公示方式。公示地点应选定本单位显要位置的宣传栏或张榜等形式进行公示。
六、公示意见、建议等信息的收集、处理
各单位公示期间应设立意见箱或专门电话、电子信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收集人应在专用记录本上如实记录反映意见的内容、时间、方式及反映意见人提供的重要意见的调查核实线索。公示收集的意见要保密。具体调查核实工作,属于公示对象个人的问题,由实施公示的党总支负责进行,调查核实工作要深入细致,注意方法,并将核实情况报党委组织部;属于党支部、党总支和党务工作者的问题,由党委组织部派人调查核实。
对调查核实的结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意见。①所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或查无实据的不影响公示对象发展或转正。②属于一般性缺点、不足,不影响发展入党的,按预定方案进行,并在公示后由党支部指定专人同公示对象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责其限期改正。③对政治立场、思想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应不予发展或转正。④对反映问题比较严重、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的,应暂缓发展或转正。暂缓发展或转正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个月。三个月内仍未查实的,由公示对象做出负责的书面情况说明,经支委会研究认为不影响的,可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是预备党员的,可在预备期内进一步考察。此后,如经查实问题属实的,要从严处理。⑤对群众反映在发展党员中搞不正之风、弄虚作假,把明显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的,一经查实,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七、切实加强对党员发展公示制工作的领导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公示制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坚持党性原则,严格操作程序,规范公示内容,把握好公示时间,确保取得时效,保证公示质量。八、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其解释权在组织部。
附件: 1、中共许昌学院×××学院总支委员会拟发展党员公示
2、中共许昌学院×××学院总支委员会拟转正党员公示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09年12月21日
主题词:发展党员公示意见
发放:全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组织部2009年12月21日印
(共印70份)
附件1:
中共许昌学院×××学院总支委员会
拟发展党员公示
(2009年模板)
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建设高素质的党员队伍,现对×××等×位拟发展对象予以公示:
×××,男(女),×年×月出生,××学历,共青团员,×年×月×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年×月参加××××××学院分党校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年×月参加学校×期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现任×××职务;学生包括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情况;教工计划生育情况;受奖惩情况。
经过严格的审查,以上×位同志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楚,均没有发现问题。
欢迎全院教职工生对以上拟发展对象提出意见。
公示时间:×年×月×日——×月×日
办公地点:×××楼×××室
意见收集人:××× 、 ×××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值班时间:上午××时—××时
下午××时—××时
×年×月×日
附件2:
拟转正党员公示
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建设高素质的党员队伍,现对×××等×位拟转正预备党员予以公示:
×××,男(女),×年×月出生,××学历,×年×月×日被批准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现任×××职务; 预备期间受奖惩情况。
……
经过严格的审查,以上×位同志符合转正条件,拟按期转正。
欢迎全院教职工生对以上×位拟转正对象提出意见。
上一条:我校举行基层党组织建设培训工作会议 下一条:关于加强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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