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做好全省高等学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豫高发〔2016〕31号)文件精神,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全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学校或教育系统中有较大影响,在学校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学校党员干部师生广泛赞誉。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高校党务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高校党务工作上做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学校党员干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学校党员干部师生出色完成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在推动学校发展、深化教育改革、服务党员师生、维护高校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在学校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干部师生的信任和拥护。
二、推荐范围和重点
本次推荐范围为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包括学生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这次表彰的对象主要从近5年来已经表彰或者今年“七一”拟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中推荐。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以往曾被表彰为全国、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不再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将与目前学校党建工作调研和考核相结合。
三、名额分配
今年省里分配我校先进名额如下:优秀共产党员4人,优秀党务工作者3人,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
四、推荐办法
本次推荐工作先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上报初步推荐对象,党委组织部汇总情况后报学校党委研究,进行公示后,确定最终上报推荐对象。
请各基层党组织立足全校范围确定初步推荐对象,分别推荐优秀共产党员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推荐本单位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必须要填写审批表(见附件),撰写先进事迹材料,推荐其他单位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只需上报推荐名单即可。各基层党组织请于2016年6月2日(周四)17:30前将推荐名单报告、推荐对象推荐和审批表一式2份(见附件)、推荐对象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报办公楼319房间组织部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研究,严格对照条件标准,积极组织开展推荐工作,推荐工作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附件:1.全省高等学校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2.全省高等学校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3.全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4.填报说明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5月30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会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16年基层党建特色品牌活动创建工作立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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