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校党〔2016〕30号)安排,经研究决定,召开我校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6月7日(周二)全天
上午8:30—11:30
下午2:40—17:00
地点:办公楼第三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1、有关校级领导干部;
2、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校、纪委、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保卫部、工会、团委、人事处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4、各基层教工(学生)党支部书记代表、党员代表各1人。
三、会议安排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要向校党委汇报抓基层党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工作人员将到时提醒,时间一到,汇报停止。
2、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并遵守会议纪律。全部述职完毕后,党委书记要对述职工作进行总体点评。与会人员要对述职人员进行评议,结合述职及平时了解情况,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评议测评票。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是一次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机会。参会人员应认真听会,做好记录,注意汲取先进经验,自我反思薄弱问题,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把党建工作抓细抓实、抓常抓长,不断提高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6月5日
述职评议工作顺序安排
1、文学与传媒学院党总支
2、旅游(历史文化)学院党总支
3、法政学院党总支
4、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5、商学院党总支
6、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党总支
7、数学与统计学院(应用数学研究所)党总支
8、电气(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
9、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
10、城乡规划与园林学院党总支
11、信息工程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
12、体育学院党总支
13、美术学院(工笔画研究所)党总支
14、音乐舞蹈学院党总支
15、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
16、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党总支
17、土木工程学院党总支
18、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原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党总支
19、新材料与能源学院(表面微纳米材料研究所)党总支
20、设计艺术学院党总支
21、医学院(五年制专科部)党委
22、党群机关党总支
23、行政机关党总支
24、图书馆党总支
25、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
26、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党总支
27、公共实验中心直属党支部
28、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
29、工程技术中心直属党支部
30、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就业指导中心)直属党支部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全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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