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按照许昌市委人才委《关于加强和改进许昌市校地人才共建工程工作的实施办法》精神,为做好新一轮校地人才共建工程人员选派工作,需进行挂(兼)职需求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职人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业务素质;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工作安排;
2.有专业背景的在编在岗中层干部、科级干部;博士、教授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能够满足行业、企事业单位实际需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
二、兼职人员条件
1.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2.“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原学者、国家级学会负责人、省管专家,具备上述条件者可聘为高校“特聘教授”;
3.省内外专业领域中有重要影响的教育界、企业界专家;学术造诣深、知名度高、曾在某学科或领域取得重大成就,获得国内外学术界公认的专家学者;能在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科研协作、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专家学者或管理人员,具备上述条件可聘为高校“兼职教授”;
4.热爱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规律,胜任本科教学和科研工作,教学效果良好;或在技术开发、市场开拓、实践技能、司法实践等方面突出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可聘为高校“兼职教师”。
三、相关要求
1.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挂职锻炼的高校干部或专家,均可以填写挂职意向需求表(见附件1),经二级单位党组织同意后报送至党委组织部(领导签字,二级党组织盖章)。
2.各二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提出兼职意向需求表(见附件2),经二级单位党组织同意后报送至党委组织部(领导签字,二级党组织盖章)。
3.4月23日之前将需求调查表交至党委组织部32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cxyzzb@126.com.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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