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许昌市 许昌学院校地共建人才“双百工程”人选选拔聘用管理考核办法》,启动2014年首批派出、聘请人员聘期考核和第二批人选选拔聘用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4年首批派出和聘请人员的考核
1、个人总结(2014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许昌学院到许昌市挂职人员要结合任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促进校地校企合作情况、个人提高及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等几方面,认真进行工作总结(要有具体数字或事例支撑),并填写《许昌学院“双百工程”外派(企业)挂职人员工作考核表》或《许昌学院“双百工程”外派(机关)挂职人员工作考核表》。
许昌市到许昌学院兼职人员,要结合所聘岗位职责认真进行工作总结,聘用单位填写《许昌学院兼职副院长、兼职教授工作年度考核表》。
2、述职及专家评议(2014年12月11日-12月18日)
许昌学院到许昌市挂职人员参加由市委组织部和学校组织的述职会议进行述职(8分钟以内),专家结合考核对象所提交总结报告及述职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许昌市到许昌学院兼职人员的工作情况由所在院(部)向专家组介绍工作开展情况,专家结合考核对象所提交总结报告进行考核打分。
3. 确定考核等次(2014年12月19日-12月25日)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考核表内容确定情况及专家打分情况,提出挂职和外聘人员考核等次初步意见,报党委研究确定。党委组织部将总结报告及学校考核建议提交市委组织部联合审议,形成“双百工程”首批人员最终考核结论。 4、经验交流(2014年12月25日-12月30日)
学校召开挂职人员经验交流大会,选拔部分工作表现优秀、成效突出的“双百工程”人员进行经验交流。
二、2015年校地共建人才“双百工程”第二批人选的遴选
许昌学院到许昌市挂职人员的遴选:
1、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2014年11月21日-11月30日)。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赴地方挂职锻炼的中层干部或专家,以个人身份向学校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或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向党委组织部推荐或由学校组织部根据需要选派。
2、组织审核(2014年12月1日-12月8日)。学校组织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报学校党委研究。
3、确定人选(2014年12月9日-12月25日)。学校党委根据我校工作实际和许昌市委组织部意见,并结合挂职人员接收单位意见,确定学校赴地方挂职锻炼的中层干部和专家人选。
4、组织任命,办理手续(2014年12月26日-12月30日)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任命,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许昌市到许昌学院兼职人员的遴选与聘用:
1、根据岗位需求提出建议人选(2014年11月21日-11月30日)
各单位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提出岗位需求或建议聘用人员名单。
2、确定人选(2014年12月1日-12月25日)
市委组织部和我校共同协商确定。
3、组织任命、办理手续(2014年12月26日-12月30日)
人事处根据《许昌学院兼职人员聘任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兼任领导职务的由学校党委任命。
三、相关要求
1、聘期考核工作是对我校“双百工程”工作的总结,既要全面、准确和客观公正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又要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推广,以进一步促进双百工程工作的开展。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实事求是反映“双百工程”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严格按照通知所列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报送
许昌学院到许昌市挂职人员的总结报告和考核表用A4纸双面打印,分别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2份,其中1份送许昌市委组织部)和挂职单位,工作考核表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办公室电子邮箱zzb@xcu.edu.cn。
许昌市到许昌学院兼职人员的总结报告和考核表用A4纸双面打印,报送学校人事处(2份,1份转交党委组织部送交许昌市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党委组织部电子邮箱zzb@xcu.edu.cn和人事处邮箱rsc@x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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