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组〔2014〕80号
关于2014年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
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关于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有关规定和干部考核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4年度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2014年度考核对象。对属于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掌握:
1、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处级干部,不参加年度考核。
2、2014年度内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处级干部,不再参加年度考核,工资升级晋档按称职档次办理。
二、考核内容、考核办法和程序
按照《许昌学院2014年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校党〔2014〕4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具体要求
(一)自查总结,报送考核相关信息
1、处级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2、各单位根据转型发展任务(本年度)分工,按照《关于验收“转型发展工作任务分解”部分任务的通知》要求,提交转型发展工作完成情况专题报告,报告经主管(联点)领导签字后连同填写的处级单位转型发展任务(本年度)完成情况考核表,于2015年1月13日前报转型发展考核组(院长办公室),汇总后报转型发展领导小组。
3、教学院(部、所)填报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指标数据采集表。
4、机关、教辅及附属单位根据校党委校行政2014年工作要点,填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表。
(二)各单位召开述职测评会议
各单位召开由主管或联点领导、本单位全体干部、教职工参加的考核会议。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别述职述廉述学,时间不超过10分钟,然后进行民主测评。
各单位请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沟通确定会议时间,并于2015年1月5日下午5:00前将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数报组织部,考核工作小组统一安排专人参加,发放和收取相关测评票。
(三)学校召开述职测评会议
由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一人,代表领导班子在全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上述职述廉述学,并提出2015年主要工作计划要点,时间不超过8分钟。述职述廉述学结束后,对全校处级领导班子进行民主测评。
处级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述学报告于2015年1月6日提前上网公示。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小组下设:
1、重点工作考核组
联系领导:王洪彬
组长:冯晓民
成员:陈遂德赵颖李晓鹏吴飞
2、工作实绩考核组
组长:肖绍俊
成员:郑国瑞张元敏蔡子亮陈彪徐亚丽
3、转型发展考核组
联系领导:张建军
组长:陈遂德
成员:孙锦花崔凤巧张雪洁高凯
4、教育实践活动考核组
联系领导:罗凤英
组长:谭水木
成员:王国范崔凤巧陈彪郑国瑞侯刚
五、日程安排
1、2014年12月29日,召开考核工作会议,提出年度考核工作要求。
2、2015年1月7日至2015年 1 月13 日,各单位召开考核工作会议,进行述职述廉述学,完成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以及处级领导干部的互评工作。2015年 1 月19日至 20日全校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集中述职测评。
3、2015年 1 月22日至 23日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召开会议,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其中对处级干部考核等次的确定,要认真听取各分管校领导和联点校领导意见。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向学校党委汇报,由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4、对考核优秀人员进行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
六、材料报送
1、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不超过3000字,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不超过2000字;材料标题为小2号宋体加黑,正文小3号仿宋,一级标题用小3号黑体;页面设置上下左右25mm,行间距为28磅;正文中一级标题用“一”、二级标题用“(一)”、三级标题用“1”。
2、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处级领导干部有关信息采集表等材料纸质版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于2015年1月5日前统一交至党委组织部(办公楼319房间),电子版发送至:xcxyzzb@126.com。
3、教学院(部、所)填报的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指标数据采集表,机关、教辅及附属单位填报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表,请于2015年1月13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上报材料一律用A4纸张打印。
附件1: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附件2:处级领导干部有关信息采集表
附件3:二级院部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指标数据采集表
附件4:机关部门与教辅(附属)单位重点工作考核表
附件5:处级单位转型发展任务(本年度)完成情况考核表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 12 月29 日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报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报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审签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审签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 明
1. 本套表是《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所附表(一)和表(二)的细化表。
2. 新的符合报告条件的领导干部首次填报时,应当如实填写截至填报时的现状。
3. 2014年1月集中填报时,要重新填写每一事项的情况信息(截至填报时的现状)。以后每年1月进行年度集中报告时,除领导干部本人的“基本情况”和表(一)“第3项”、表(二)“第1项、第2项、第4项”应当如实填报上一年的总体情况或截至上一年底的现状外,其他事项均填写“变化情况”。
4. 本表由报告人亲笔填写,并在封面上签名,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
5.表格中有“□”栏的为选择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的“□”栏内划“√”。
6. 表格中的货币单位“元”均为人民币,不是人民币的请按照填报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
7. 如某事项属于“无此类情况”,请在表格空白处填写“无”。
8. 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不需要单位负责人审签。属于上一级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由所在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审签。
9. 报告人应当将本人的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报告人基本情况
报告人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
面貌
在职
状态
现职□
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
工作单位
现任
职务
身份证号
户籍地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
1.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有变化□无变化□
首次填报
未婚□ 已婚□ 离异□ 丧偶□
再 填 报
变化情况
变化时间
变化原因
结婚□ 再婚□ 离婚□ 丧偶□
注:新的符合报告条件的领导干部首次报告时应当填写本人的婚姻状况,包括未婚、已婚、离异、丧偶等,以后逐年填报上一年度的婚姻变化情况,包括结婚、再婚、离婚以及丧偶等情况。
2.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有变化□无变化□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发证机关
发证时间
有效期
保管机构
因私普通护照
年月日
至:年月日
往来港澳通行证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
通行证
其他因私出国(境)证件
3.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有此类情况□无此类情况□
起止日期
所到国家(地区)
出国(境)事由
审批机构
委托代办机构
起:年月日
4.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有变化□无变化□
称谓
姓名
子女的配偶基本情况
国籍(地区)
工作(学习)单位
登记时间
5.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有变化□无变化□
地 区
6.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有变化□无变化□
移居国家(地区)
移居类别
移居时间
现居住城市
外国国籍□
永久居留权□
长期居留许可□
7.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有变化□无变化□
现任职务
单位性质
国(境)内: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合资企业□外资企业□
私营企业□其他□
国(境)外□
注:从业情况应当填写配偶、子女的当前工作单位及职务;未从业人员应当填写就读情况、学龄前或“待业”;退休人员应当填写退休前工作单位及职务,退休后再就业的,再就业情况需一并写明。
8.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有变化□无变化□
被追究的时间
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因
处理阶段
处理结果
立案侦查□
审查起诉□
提起公诉□
依法判处刑罚□
其他□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
1.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合计
(元/全年)
工资(含津贴、补贴)
奖金
其他
注: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含住房公积金)等应填报扣除所得税后的全年实际所得。住房公积金应按照单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的两倍填报在工资栏内。
2.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有此类情况□无此类情况□
讲学
写作
咨询
审稿
书画
注: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应填报扣除所得税后的全年实际所得。
3.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有变化□无变化□
产权人
与本人
关系
房产
来源
(去向)
具体地址
建筑
面积
(㎡)
产权性质
交易
时间
(年月)
价格
(万元)
购买□
继承□
接受赠与□
其他来源□
商品房□
福利房□
经济适用房□
限价房□
自建房□
出售□
赠与他人□
其他去向□
注:房产的具体地址、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证登记的内容为准;暂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以购房合同或者房管部门的登记内容为准。
4.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股票
股票名称及代码
持股份额
填报前一交易日股票总市值(元)
基金
基金名称及代码
基金份额
填报前一交易日基金总市值(元)
期货
期末持仓品种
期末持仓数量(手)
持仓占用保证金(元)
可用资金(元)
5.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有变化□无变化□
姓 名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资金)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
6.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有变化□无变化□
营业单位名称
营业单位类型
资金数额
个人出资额
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
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一、公示内容。2012年度中管党费收入和支出情况。
二、公示范围。各地各系统(部门)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三、公示方式。中央组织部将《2012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印发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中央有关系统(部门)党(工)委组织部,同时在全国组织工作网上予以公示。
各省(区、市)、中央有关系统(部门)党(工)委组织部接到《通知》后,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将2012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公示到本地区本系统(部门)所属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1、组织工作网连通到县的省(区、市),通过省、市、县三级组织工作网进行公示;尚未连通组织工作网的县,通过县级政府专网公示。有条件的地方,可在组织工作网和政府专网上一并公示。
2、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将《通知》印发所属部门(单位)和企业,由各部门(单位)在机关局域网、各企业在内部网上进行公示。
3、铁路系统通过铁路办公信息系统网,民航系统通过民航局内网综合办公平台,军队(武警)通过全军政工网和武警
许昌学院处级领导干部有关信息采集表
单位:填写时间:年月日
专业技
术职务
学历
学位
全日制
教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主
要
奖
惩
(填写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奖惩情况)
家
庭
成
员
及
重
社
会
关
系
出生
工作单位及职务
注:1、该表须本人填写;2、“家庭主要成员”一栏主要填写本人配偶、子女和父母情况;3、已去世的应在“工作单位及职务”栏内填上生前工作单位及职务后注明。
许昌学院二级院(部)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指标数据采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
年度数
人才培养
(59分)
学科专业、课程及教学团队建设
(17分)
重点学科立项增量
5
校级及以上重点建设(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等)专业增量
校级及以上教学团队增量
4
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增量
3
师资队伍
建设
(16分)
高级职称增加数量:4分(每年晋升1名副高职称人员积1.5分、正高级职称积2.5分)
博士(引进、培养)增加数:4分(每年按照进人计划和培养计划,未完成进人计划1个扣1分,培养未回校1个扣0.5分)
高层次人才积分:满分4分(每年获中原学者4分、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分、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2分、省青年骨干教师1分、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1分)
获奖积分:4分(每年获国家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4分,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校颖川学者3分,厅级优秀教师、校魏都学人、教学名师2分,校教学新秀、校园新锐1分)
教学改革与教学成果奖
(13分)
校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增量
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增量
厅级及以上教研项目(结项)增量
主编并出版校级及以上规划教材增量
2
学生培养质量
本科生考研率
本科毕业生就业率
校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增量
学生参加“挑战杯”、“东芝杯”、数学建模、大学生科技创新等各类竞赛活动,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增量
学生获得省级以上综合奖项增量
科学
研究
(28分)
科研平台
(7分)
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研究中心(基地)
教育厅及省部级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增量
科研成果
(12分)
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省科技进步奖、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省政府发展研究奖等)
重要论著(学术专著,SCI 、CSSCI、A&HCI、SSCI收录论文, EI源刊论文,人大复印资料和新华文摘转载论文等)
发明专利
科研立项
(9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增量
省部级科研项目及重大专项增量
社会服务(13分)
产学研结合(10分)
横向项目,与企事业单位合作项目增量,被省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增量
科技成果转化(3分)
科技成果转让取得的经济效益增量
机关部门与教辅(附属)单位重点工作考核表
考核单位:
序号
工作内容及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
扣分情况
扣分总计
1
6
备注
根据校党委2014年度工作要点确定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考核组根据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少完成1项重点工作,牵头单位扣10分,协助单位扣5分。工作内容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由考核单位填写。
处级单位转型发展任务(本年度)完成情况考核表
根据校党委《许昌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确定的工作任务,考核单位分项填写工作内容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组根据转型发展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少完成1项任务,牵头单位扣10分,协助单位扣5分。
上一条:我校部署2014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下一条:关于举办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暨第十一期“干部论坛”报告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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