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年05月27日 09:17 来源:组织部 访问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安部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组通〔201514号)要求,我校将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工作专项治理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登记备案人员范围: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离退休厅级以上干部,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全体人员。

请各单位统一将需要登记备案人员信息认真填写《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信息查询表(样表)》(见附件),处级干部、科级干部信息分开填写,于2015528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表格加盖公章交到党委组织部319房间,电子档发送到zzb@xcu.edu.cn。联系人:徐亚丽,联系电话:2968912

二、登记保存证件范围:因私出国(境)证件包括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包括因工作需要办理的)。

三、证件未交由校党委组织部集中保管者,须于528日下午下班前将相关证件交到党委组织部统一保管。

四、遇到证件丢失等情况的,本人应需向党委组织部提交说明情况,并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证件作废申请,进行注销。

五、根据文件要求,党委组织部将把登记备案人员名单提供给公安机关查询因私出国(境)有效证件信息和201311日以来的因私出国(境)记录,并根据查询结果进行核查。

六、对未按要求进行登记或私自保存证件或证件丢失没有进行注销者,一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通知到本单位核查范围内所有人员。离退休厅级干部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5月26

 

 

 

附件1: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信息查询表(样表)(处级干部)

附件2: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信息查询表(样表)(科级干部)

 

 

 

 

 

 

 

 

 

 

 

 

 

 

 

 

 

 

上一条:关于举办许昌学院第十五期“干部论坛”报告会的通知 下一条:我校举行第十四期“干部论坛”报告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