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领导干部报告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通知

日期:2016年01月18日 15:18 来源:组织部 访问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豫组电〔20155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学校全体处级以上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一)全体校领导

(二)全体处级干部(含调研员及退出现职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处级干部)

二、具体填报要求

(一)2016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在格式和内容上做了微调,各位领导均按照首次填报的要求,由本人亲笔填写,如实完整地填写每一事项的情况信息。

()请各单位工作人员于2016118日下午到党委组织部(319房间)领取组织部统一用A3纸统一印制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三)校领导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党委书记审签后,密封,由党委组织部于129日前上交至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处级干部的《报告表》请各单位统一收齐后,于 2016122日下午下班前统一交到党委组织部。

()要高度重视《报告表》填报工作,按时如实报告,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于失密泄密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五)《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说明请上办公系统下载查看。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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