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豫组电〔2015〕5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学校全体处级以上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一)全体校领导
(二)全体处级干部(含调研员及退出现职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处级干部)
二、具体填报要求
(一)2016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在格式和内容上做了微调,各位领导均按照首次填报的要求,由本人亲笔填写,如实完整地填写每一事项的情况信息。
(二)请各单位工作人员于2016年1月18日下午到党委组织部(319房间)领取组织部统一用A3纸统一印制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三)校领导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党委书记审签后,密封,由党委组织部于1月29日前上交至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处级干部的《报告表》请各单位统一收齐后,于 2016年1月22日下午下班前统一交到党委组织部。
(四)要高度重视《报告表》填报工作,按时如实报告,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于失密泄密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五)《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说明请上办公系统下载查看。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1月18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2015年度校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会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2015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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