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中办发〔2017〕12号,简称两项法规)和省委组织部有关会议精神,确保我校处级领导干部2017年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经研究,定于4月6日(星期四)召开全校学习贯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专题培训暨全校2017年处级领导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部署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4月6日(星期四)下午15:00
二、会议地点
办公楼第三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全校处级领导干部(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除外)、调研员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参会人员会前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附件一)打印出来带入会场,并于4月6日下午14:50前签到入场完毕;
2、2017年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两项法规》公布之后的首次填报,表格内容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均发生变化,各参会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需向谭水木部长请假。
3、如有特殊原因请假未参加培训会议的人员,要及时与党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联系,沟通填报事宜,若还出现漏报、瞒报的情况,后果自负。
联系人:吴飞 徐亚丽 联系电话:2968912/2968212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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