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
为做好今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组织档案转移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离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校党组〔2025〕3号)要求,现将做好202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出对象
我校全体2026届毕业生党员,所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应转尽转。
二、转移要求
对已落实工作单位(包括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等,下同)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工作单位党组织;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园区、楼宇、商圈等党组织,确有困难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对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包括准备升学、公务员考试等,下同)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或转至本人居住地党组织。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党组织。毕业生生源地与工作(就业)地、居住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不再将组织关系转移到生源地党组织。对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生党员,经本人书面申请、二级学院党委审批、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后,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党组织。
三、办理程序
1.各基层党委对毕业生进行一次专题教育,讲清楚党组织关系转移要求和办理程序。
2.毕业生党员与用人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沟通,确定接收党组织。
3.各基层党委组织毕业生党员认真填写《许昌学院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表》(附件2,省内、省外分开填写),并对填写信息进行核实。毕业生党员的党费统一交至2026年6月。
4.因出国(境)学习等原因需将党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本人应填写《许昌学院出国(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情况登记表》(附件3)和《许昌学院出国(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申请单》(附件4),经毕业生党员所在基层党委审核并与党委组织部沟通同意后,可将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毕业生党员原所在党支部。
5.党支部整理审查毕业生党员档案,确保党员入党材料全部归档,整理完毕后张贴封条,加盖学院党委印章。
6.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下称《系统》)发起网上转接,打印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登记表”,加盖二级党委印章。
7.发放介绍信、党员登记表和党员档案,党员本人在领取登记表上签字,登记表由各基层党委长期妥善保管。
8.毕业生党员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登记表和党员档案,在介绍信显示的有效期内到接收党组织报到。
9.转入地党组织或党员本人将回执联(省内使用系统完成转接的不需要)纸质版在9月底之前邮寄(或送回)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各基层党委安排专人负责接收,并长期妥善保管。
10.各基层党委督促毕业生党员及时到接收党组织报到,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避免形成“口袋党员”和“失联党员”。
四、时间安排
1. 5月21日前,各基层党委将本通知精神及附件7《致全体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内容传达到每一名毕业生党员。
2. 5月29日前,各基层党委将以下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党委组织部325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zzbzzk6226@126.com)。
(1)《许昌学院2026届毕业生党员档案审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
(2)《许昌学院2026届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表》(附件2)(注意分为省内、省外两张表格)
(3)《许昌学院2026届出国(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情况登记表》(附件3)和《许昌学院2026届出国(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申请单》(附件4)
3. 6月1日至8月30日,各基层党委在《系统》中完成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线上转出工作。
4.对于在本校不能发展的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要客观评价,作出鉴定,及时将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表》、《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培养档案密封盖章后由毕业生转交目标单位。
5.未尽事宜,参考《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校党组〔2025〕3号)要求办理。
附件:
1.许昌学院2026届毕业生党员档案审查情况登记表
2.1许昌学院202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省内)
2.2许昌学院202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省外)
3.许昌学院2026届出国(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情况登记表
4.许昌学院2026届出国(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申请单
5.《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6.关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的说明
7.致全体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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