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许昌学院第74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25年10月28日 18:29 来源:吕金洲 李自豪 访问量:[]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

根据学校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定于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举办许昌学院第74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线下集中培训:2025年10月31日(周五)下午至11月1日(周六)晚上,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晚上19:00-21:30。

2.社会实践:2025年11月5日(周三)前完成,时间不少于1天。

二、培训地点

艺术楼音乐厅

三、培训对象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1年、分党校培训结业且被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师生。

四、课程安排情况

时  间

主  题

地  点

10月31日

14:40-16:20

开班仪式

学党章、强党性、做党的事业接班人——《中国共产党章程》解读

艺术楼音乐厅

10月31日

16:30-18:00

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艺术楼音乐厅

10月31日

19:00-21:30

“以歌叙史,以史鉴歌”—红歌中的“四史”教育

艺术楼音乐厅

11月1日

8:30-10:00

铸牢民族文化自信  激发青年文化自觉

艺术楼音乐厅

11月1日

10:20-11:50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内核和内容阐释

艺术楼音乐厅

11月1日

14:40-16:20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当代价值

艺术楼音乐厅

11月1日

16:30-18:00

弘扬伟大建党精神,阔步迈向新时代

艺术楼音乐厅

11月1日

18:40-21:30

观看爱国主义教育电影

艺术楼音乐厅

11月5日以前

各二级学院组织社会实践活动

各二级学院

自行安排

五、有关说明及要求

1.本期党员发展对象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及考评工作由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要结合专业特点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在11月5日以前完成该项工作。11月6日前将社会实践活动方案、考核成绩及活动新闻(含1-2张活动照片)交到党委组织部(办公楼325室),电子版发送至gbdypx325@126.com。同时,将活动新闻在认真审核后上传至本单位的网站。

2.为保证学习效果,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于10月29日(周三)11:00前通过组织员微信群报1名负责此次党员发展工作的老师名单,要求该同志在每次培训前到学习地点查看学员到课情况,并安排骨干学员负责维护好课堂纪律等相关工作。

3.线下集中培训原则上不能请假,确有特殊情况,请假条需经党组织负责人签名盖公章后于10月29日(周三)11:00前报党委组织部。线下培训请假超过半天的,不予结业。

4.参加培训的学员需在每次开课时提前15分钟到本院负责老师处签到,并按指定座位就座(签到表模板见附件,座次表随后发布),开课前10分钟以后不再接受入场,迟到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5.参加培训的学员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出入,手机保持关闭或静音状态,玩手机、打瞌睡、旷课等态度不端者取消其结业资格。

6.培训中请提高安全意识,爱护会场及周边设施,保持会场清洁(严禁带各类食物、火源进入会场,各学院负责打扫座位区域卫生)。

7.结业考试依托学习通平台开展,拟于11月5日(周三)13:00-14:00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8.本次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的总成绩构成为:集中学习40%+实践活动20%+考试成绩40%。

附件:许昌学院第74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签到表模板

                           

                  党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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