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
根据学校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定于2026年4月17日至4月26日举办许昌学院第75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线下集中培训:2026年4月17日(周五)下午至4月18日(周六)晚上。
2.社会实践:2026年4月26日(周日)前完成,时间不少于1天。
二、培训地点
图书馆学术报告厅
三、培训对象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1年、分党校培训结业且被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师生。
四、课程安排情况
时 间
主 题
地 点
4月17日
16:30-18:00
开班仪式
学党章、强党性、做党的事业接班人——《中国共产党章程》解读
学术报告厅
19:00-21:20
“以歌叙史,以史鉴歌”—红歌中的“四史”教育
4月18日
8:00-9:20
弘扬伟大建党精神,阔步迈向新时代
9:30-10:50
传承“少年中国”精神,勇担民族复兴使命
11:00-12:10
笔墨育人:书法艺术中的文化传承与精神滋养
14:40-16:20
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厚植法治理念,砥砺青春品格
18:40-21:30
观看爱国主义教育电影
4月26日以前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组织社会实践活动
自主安排
五、有关说明及要求
1.本期党员发展对象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及考评工作由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要结合专业特点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在4月26日以前完成该项工作。4月28日前将社会实践活动方案、考核成绩及活动新闻(含1-2张活动照片)交到党委组织部(办公楼325室),电子版发送至gbdypx325@126.com。同时,将活动新闻在认真审核后上传至本单位的网站。
2.为保证学习效果,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于4月16日(周四)11:00前通过组织员微信群报1名负责此次党员发展工作的老师名单,具体负责每次培训前的签到、纪律等情况,并安排骨干学员负责课前统一收取、管理学员的手机,维护好课堂纪律等工作。
3.线下集中培训原则上不能请假,确有特殊情况,请假条需经党组织负责人签名盖公章后于4月16日(周四)11:00前报党委组织部。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者,不予结业。
4.参加培训的学员需在每次开课时提前15分钟到本院负责老师处签到,并按指定座位就座(签到表模板见附件,座次表随后发布),开课前5分钟以后不再接受入场,迟到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5.参加培训的学员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出入,手机保持关闭或静音状态,对玩手机、打瞌睡、旷课等态度不端者不予结业。
6.培训中请提高安全意识,爱护会场及周边设施,保持会场清洁(严禁带各类食物、火源进入会场,各学院负责打扫座位区域卫生)。
7.结业考试依托学习通平台开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8.本次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的总成绩构成为:集中学习40%+实践活动20%+考试成绩40%。凡单项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即视为不合格,取消本次党员发展对象资格。
附件:许昌学院第75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签到表模板
党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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