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昌学院第65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开课的通知

日期:2021年04月14日 08:55 来源: 访问量:[]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第65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开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线下集中培训(共1天):2021年4月17日和2021年4月18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线上集中培训: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3日,业余时间自学教学视频。

二、线下集中培训地点

图书馆二楼学术报告厅和E-118。

4月17日图书馆二楼学术报告厅:文史与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电气与机械工程学院、体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数理学院

4月17日E-118:教育学院、食品与药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医学院

4月18日图书馆二楼学术报告厅:外国语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化工与材料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舞蹈学院

三、培训对象

第65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对象: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分党校培训结业且被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师生。

四、课程安排情况

时间

主题

地点

4月17日、18日上午8:30-10:10

党的历史

图书馆

学术报告厅

4月17日、18日上午10:30-12:00

党员发展程序及规范

图书馆

学术报告厅

4月17日、18日下午14:30-16:00

新时期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图书馆

学术报告厅

4月17日、18日下午16:00-18;

观看教育影片

图书馆

学术报告厅

4月19日至23日

线上自学:党的理论相关教育教学视频

学习通平台

4月26日以前

二级学院组织社会实践教育活动

五、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有关说明及要求

1.为保证学习效果,各单位4月16日(周五)下午下班前通过组织员微信群上报一名专职负责党员发展工作的老师名单,要求负责老师每天上课前到学习地点查看学员到课情况,并安排骨干学员负责维护好课堂纪律等相关工作;

2.参加培训的党员发展对象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出入、不得接打手机,手机保持关闭或静音状态,严重违反学习纪律的取消其结业资格。

3. 线下集中培训一般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原因,假条需经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负责人签名盖章后于4月16日(星期五)下午前报党委组织部(325办公室),线下培训请假超过半天的,不予结业。

4. 参加培训的学员需在每次开课时提前15分钟到本院部负责老师处签到并按指定座位就座(座次表见附件、签到表模板见附件),开课前10分钟以后不再接受入场,晚到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5.请保持会场卫生,一律不能带食物入场,课后由各学院负责人组织学员搞好本区域卫生。

6. 线上集中培训依托学习通平台开展,具体学习内容和要求另行通知。

7. 本次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的总成绩构成为:线下线上参与学习30%+实践活动20%+考试成绩50%。考试采用线上考试形式,依托学习通平台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许昌学院第65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座次表(4月17日图书馆报告厅班)

附件2:许昌学院第65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座次表(4月17日E-118班)

附件3:许昌学院第65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座次表(4月18日图书馆报告厅班)

附件3:许昌学院第65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签到表模板

                             许昌学院党委组织部

                          许昌学院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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