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
通知
各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增强党员组织观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教育督促党员按照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并如实填写毕业生去向登记表。为进一步做好2010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到无差错、无遗漏、无滞留。
二、各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毕业生离校前要召开毕业生党员会议,对他们进行转移党组织关系方面的教育,向他们讲清: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并让他们充分认识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避免出现因不及时转出组织关系,或组织关系长期滞留个人手中导致的不能按期转正等历史遗留问题。
三、各院(部)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相关情况登记工作(登记表附后),有关情况要登记准确、翔实。各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于学生离校前将登记表报送党委组织部备案,同时领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认真填写。
四、《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共分三联,第一联为介绍信存根,第二联为组织关系介绍信,第三联为介绍信回执。我校各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第一联和第二联,不要填写第三联即“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回执联”。第一联“党员介绍信存根”中转出单位填写各基层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名称,“存根”应妥善保存。介绍信开完后,须将“介绍信存根”送交校党委组织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应根据实际需要填写,省内接转的有效期一般应在一个月内;转移出省的,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落款日期的填写应以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当日为准。
介绍信填写完毕并经认真核对无误后,送交党委组织部加盖公章,然后及时把第二联和第三联发放给毕业生党员。对无特殊原因拒不领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就擅自离校,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以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将不再重开。
五、报考专升本的毕业生党员,可由院(部)党总支集中登记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由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暂时保留其党组织关系。这部分党员组织关系在我校保留期限为三个月。即,须于2010年9月初由本人到毕业院(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对未如期办出的,各院(部)要督促其尽快转出;超过六个月未转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将不再重开。
六、毕业生党员,在接到学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必须在介绍信所规定的有效期内到接收单位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如因就业单位变动或其他原因需换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应在介绍信所规定的有效期内到我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手续,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对于因个人原因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或不及时换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组织将给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6个月不把组织关系转移到相应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缴纳党费的,则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是预备党员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七、加强毕业生党员组织档案管理。各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要及时完成毕业生党员组织档案的装档工作。组织发展材料要装入我校组织部统一印制的“许昌学院毕业生党员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要填清内装材料清单,档案经院(部)加封后,交与毕业生党员本人携带(领取档案和组织关系介绍信要有本人签名登记),与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并交与接收党组织。
此通知
附件1 许昌学院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集体办理时间安排表
附件2 组织关系介绍信编号说明
附件3 许昌学院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供“转至省外”用)
许昌学院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供“转至省内”用)
许昌学院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供“专升本或读研”用)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0年6月11日
附件1
许 昌 学 院
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集体办理时间安排表
时间
办 理 单 位
备 注
6月17日
(周四)
上午
文学院法政学院
下午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外国语学院
6月18日
(周五)
数学科学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
6月21日
(周一)
体育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美术学院
6月22日
(周二)
音乐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五年制专科部
注:6月22日以后,不再统一办理。
附件2
组织关系介绍信编号说明
为做好转入转出党员管理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需对《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编号,填入到《组织关系介绍信》“第号”栏内。编号共设九位,年份(4位)+总支(直属党支部)编码(2位)+人员编码(3位),如文学院某学生张三2010年第一个转出组织关系,编号应为201001001。
总支编号: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编号
文学院
01
经济与管理学院
10
法政学院
0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1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03
美术学院
12
外国语学院
04
音乐学院
13
数学科学学院
05
教育科学学院
14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06
国际教育学院
15
化学化工学院
07
五年制专科部
16
城市与环境学院
08
体育学院
09
附件3
许昌学院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
(供“转至省外”用)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盖章)经办人签名:时间:年月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介绍信编号
入党
党员类别
党费缴至时间
组织关系转至单位
抬头开至
联系方式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注: 1.本表内容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填内容,请逐项认真填写;本科生和专科生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2.党员类别指正式或预备党员,请如实注明;在“联系方式”一栏中尽量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以便于跟踪管理。
3.“抬头开至”一栏主要由毕业生党员本人与所转至单位联系确定。
(供“转至省内”用)
去向
介绍信抬头
(供“专升本或读研”用)
注: 1.本表内容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填内容,请逐项认真填写;专升本或考研等情况要在备注栏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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