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2013〕22号
关于评比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近年来,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在带头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的实践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2周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2-2013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比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比对象范围
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范围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范围为组织关系在校的正式党员(包括学生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范围为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
二、评比表彰对象基本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
1、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校党委有关文件精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努力成为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2、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行政管理等重要工作,围绕本单位、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坚持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服务,勇于实践,锐意创新,成绩显著。
3、不断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党建工作制度规范,措施扎实,活动正常。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党员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和和谐的人际关系。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坚持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协调,开拓进取,清正廉洁,乐于奉献,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学习并自觉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立足岗位,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事迹突出,并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
3、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出色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敢于坚持原则,同消极腐败现象和不良行为作坚决斗争。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得到群众的尊重和信任。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带头学习和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精通党务工作业务,深入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现实和理论问题,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2、热爱党务工作,勤奋敬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密切联系实际,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成绩显著。
3、有坚强的党性,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不计个人名利,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模范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了解和掌握党员及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各种矛盾。
三、评比表彰名额、办法、时间和要求
(一)单位推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全校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范围内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20个(其中党总支、直属党支部8个,党支部12个);在全校范围内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20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优秀共产党员在201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已经推荐,本次不再推荐。
(二)单位申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决定是否申报本级党组织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党支部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由所在党总支推荐(每个党总支限推荐1个,机关党总支可以推荐2—3个)。
(三)述职答辩。6月7日前,学校将组织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单位进行述职答辩。在此基础上,由相关党务领导干部、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进行现场评比。具体时间、述职答辩要求另行通知。
(四)研究确定。根据民主推荐、述职答辩结果,并征求纪委等相关部门意见,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先进基层党组织确定考察(按照1:1.2比例)。具体按照民主推荐10%、述职答辩50%、领导班子年终考核25%、特色创新活动5%、获奖5%、其他5%(党员发展通过率、会议签到情况等)进行量化按积分高低排序。
(五)实地考察。学校将对确定的先进基层党组织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考察,民主测评。
(六)审批表彰。校党委会研究审批,“七一”前夕发文表彰。
(七)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有关材料,务于 5月3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zzb@xcu.edu.cn。
四、表彰方式
“七一”前夕,对推荐出的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对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奖励一定的党务活动经费。
五、工作要求
(一)此次推荐表彰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单位的推荐工作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工作安排和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二)推荐表彰工作要按照推荐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提高透明度,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认真筛选,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附件:1、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表
2、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
2013年5月21日
附件1:
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表
党组织名称:
师生员工数
教工
党员数
学生
书记
情况
姓名
性别
文化
程度
入党时间
担任书记时间
主
要
事
迹
1000字左右,可以附页。
(基层党组织书记签名)
年月日
受
表
彰
情
况
2012.06—2013.06期间获的集体荣誉情况。
党组织推荐意见
(盖章)
学校党委审批意见
年月 日
附件2:
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被推荐党组织
主要推荐理由
推荐单位意见
说明:全校先进基层党组织20个,其中党总支(直属党支部)8个,基层党支部(教工支部、学生支部)12个。
附件:3: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被推荐人姓名
职务
说明:全校优秀党务工作者20名,其中机关党总支7名,各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13名。
主题词:评先表优通知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2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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