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年04月29日 11:24 来源: 访问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豫高办[2016]6号)文件精神及上级有关要求,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推荐全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基本条件

  本次推荐的对象主要从各基层党组织和各部门的正式党员中推选,注重向一线倾斜。曾被表彰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不再推荐。

  1、推荐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2、推荐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推荐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推荐办法

本次推荐工作先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候选对象,党委组织部汇总情况后报学校党委研究,然后确定最终上报推荐对象。

请各基层党组织推荐先进党组织1个(可以自荐),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仅限1人),于20165317:00前将推荐情况报告(内容为推荐过程、推荐候选对象简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报办公楼319房间组织部办公室。

三、报送材料

  推荐对象要按照要求准备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对象审批表(见附件)、推荐对象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四、工作要求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研究,严格对照条件标准,积极组织开展推荐工作,推荐工作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附件:1.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2.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3.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4月29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6年度基层党建特色品牌活动创建工作立项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2016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