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做好2016级新转入教职工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及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查工作
1.党员档案审查工作由各院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负责。新生入学后,院系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指派专人对每个新转入党员的入党材料和原始档案材料逐一进行认真审查核对,填写《许昌学院2016级新转入学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登记表》(附件1)。对审查出的档案材料不全、填写不规范、时序颠倒、手续不完备、违反发展程序等问题,要及时与党委组织部联系,共同协商处理办法,并与其组织关系转出单位党组织联系核实。党员档案审查不合格、存有疑问的,不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2.要求2016级新生党员递交一份思想汇报,详细说明入党情况。思想汇报的内容应包括提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参加党校培训情况、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支部大会时间及讨论情况、正式党员转正情况、现阶段思想认识等。
3.尽快将审核通过的新生党员编入党支部,并安排专人与每个新生党员谈话,了解其思想状况和入党的详细过程,并对他们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提出希望和要求。
4.审查合格的正式党员档案材料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存入本人学籍档案,预备党员档案材料由所在支部负责保管,待办理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后再存入其学籍档案。
二、新转入教职工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1.审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主要审查介绍信的填写是否规范、转接单位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指南见附件3)
2.根据新转入教职工生党员档案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审核情况,填写《许昌学院2016级新转入党员基本情况审核表》(附件2)。
3.认真落实党组织关系接转回执制度。在办理完转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手续后,各院部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将介绍信回执联填写清楚并加盖党委组织部党组织关系专用公章,在10月底前邮寄或传真给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
4.认定党员身份,党员入党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缺一不可。声称自己是党员,但没有党员档案材料或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要督促新生将相关材料尽快转来,超过6个月不转来的,做自动脱党处理。
三、党员教育管理和新生启蒙教育工作
1.加强新转入教职工生党员特别是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考察工作,及时将党员编入党支部,按时收缴党费。
2.要指定专人负责把新转入师生党员信息及时录入到《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建库管理。
3.结合入学教育对新生进行入党启蒙教育,并为各班级(团支部)指派党员联系人。对入学前已经提出入党申请或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新生情况进行认真的调查了解,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接续工作。
四、时间要求
各院部基层党委、党总支于10月15日前完成新生党员档案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并将《许昌学院2016级新转入学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登记表》(附件1)、《许昌学院2016级新转入党员基本情况审核表》(附件2)及新生党员档案、组织关系介绍信上交学校党委组织部进行复核。
附件:1.《许昌学院2016级新转入学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登记表》
2.《许昌学院2016级新转入党员基本情况审核表》
3.《材料审查指南》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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