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2016年度调研课题结项和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调研课题结项工作
(一)申请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立项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立项申请书的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项目组成员共同完成,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根据《许昌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调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校党组〔2016〕8号)精神,各课题组要对课题开展情况、取得的效果等进行认真总结,形成课题结项报告或其他相关成果,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上报。其中“重点课题”在结项前应在CN刊物公开发表至少1篇理论研究论文。
4、成果形式为结项报告,要求重点项目结项报告不少于8千字,一般项目结项报告不少于6千字。
(二)材料上报时间
5月31日(周三)前将立项课题结项报告及相关成果,单独用档案袋装好交到党委党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教研室(办公楼229房间)。联系人:朱志浩老师 。电话:13837484224 。
注:立项课题完成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如因特殊原因申请延期一年结项者,需提交延期结项申请,经所在单位党总支书记签字,加盖公章后,交到党委党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教研室。经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审批后方可延期。
二、2017年度调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
(一)申报类别
调研课题分“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两类。“一般课题”主要围绕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前瞻性的理论问题,侧重于理论研究。“重点课题”主要是结合学校和单位实际,侧重工作实践探索与创新。“重点课题”要求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申报人在申报过程中,根据调研课题《申报指南》进行申报,也可以根据本单位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特色和优势,自拟选题进行申报。
(二)申报资格
凡我校在编在岗,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或科级以上职务,且具有相应的专业背景的人员,均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三)评审程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对本单位申报课题的推荐和督导工作。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成立评审组,对各单位上报的课题进行评审,根据项目评审结果按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进行资助。
(五)项目经费来源
“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为每项4000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为每项2000元。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配套提供经费支持。
(六)时间安排
1、课题申报。填写《许昌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调研课题申报书》,5月16日(周二)上午11:30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一式3份)交至党委党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教研室(办公楼229房间),电子版发到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邮箱:djyszyjh @xcu.edu.cn。联系人:朱志浩老师 。电话:13837484224 。
2、课题审批。5月下旬,学校评审组对各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公布课题审批情况。
3、有关要求。立项课题完成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各课题组要对课题开展情况、取得的效果等进行认真总结,形成课题结项报告或其他相关成果,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报送党委党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教研室。其中“重点课题”在结项前应在CN刊物公开发表至少1篇理论研究论文。
附件:1.结项报告封面模板
2.许昌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2017年度调研课题申报指南
3.许昌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调研课题申报书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党委统战部 党委党校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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