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工作职责

日期:2020年10月09日 15:28 来源: 访问量:[]

    一、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组织、干部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相关任务,根据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和中心任务,制定组织、干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党的干部政策,建立和完善干部队伍建设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内设机构、干部职数的设置、调整、论证工作。

    (三)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协助做好校级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的推荐、考察与考核。

    (四)协助校党委抓好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做好中层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配备、换届和考核工作;做好管理岗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及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使用、管理及考核等工作;做好组织员的选聘和管理工作。

    (五)落实党管人才方针,做好挂职干部、校地合作干部及其他外派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核查工作。负责管理岗科级干部、中层干部的档案、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管理及审批工作。

    (七)按照党章和上级组织的要求,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文化品牌创建活动;加强党建理论研究。

    (八)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了解掌握中层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情况以及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定期向校党委汇报。

    (九)负责全校党员教育与管理、党内主题教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指导二级单位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努力探索新时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方法和新途径,组织开展达标创优活动,做好评先奖优工作。

(十)做好党员发展的指导、检查、督促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负责全校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管理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组织开展党内统计及其他常规性工作;结合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党员党风党纪教育检查工作。

(十一)协助筹办学校党的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做好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审查工作。

(十二)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做好师生员工来信、来访等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工作职责

(一) 贯彻落实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针政策,做好学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年度和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组织、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每年分别举办处级、科级干部培训班1期以上,举办学校干部论坛6期以上。

(三)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我校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综合协调、督查指导工作,做好博士服务团、挂职科技副县长、挂职乡镇科技副职等相关工作。负责做好校地合作下的干部交流、规范管理等工作。

(四)围绕高校党建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组织召开学校党建工作研究会,与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科研处等单位联合做好年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立项、结项工作。

(五)探索建设学校干部培训基地,做好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线学习等网络培训,承担对师生党员、分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的集中培训。

(六)指导和协调各基层党委的分党校工作,承担对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的集中培训。

(七)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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